东营市湿地保护生态修复情况显著

2023-02-02 18:34: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唐梦琳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唐梦琳 通讯员 刘全全 东营报道

  东营市是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受河海双重恩赐,境内湿地资源得天独厚,2018年东营市凭借丰富的湿地资源和扎实的保护工作,荣膺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这是东营市湿地保护的里程碑,也是新的起点。湿地是东营的优势自然资源,也是独特的地标生态特色,东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不断推进湿地保护工作,东营市湿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得到了极大的恢复。

红海滩(滩涂湿地盐地碱蓬)摄影 刘月良

  一、东营市湿地基本情况

  根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按照《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2010),东营市现有湿地分为5类,分别是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14种类型,分别是浅海水域、淤泥质海滩、潮间盐水沼泽、河口水域、三角洲/沙洲/沙岛、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永久性淡水湖、草本沼泽、灌丛沼泽、库塘、运河或输水河、水产养殖场、盐田等。湿地总面积为4567.73平方公里。(国际城市认证上报数据为4581平方公里,该数据为省里出具证明数据加自然保护区数据,省里后来公布东营市湿地面积为4567.72平方公里),约占山东省的四分之一,全市湿地率41.58%。

  第三次国土调查范围为零米线以上陆地区域,湿地调查类型仅包括盐田、沿海滩涂和内陆滩涂3种类型,调查湿地总面积1626.48平方公里,包括盐田401.46平方公里,沿海滩涂913.34平方公里,内陆滩涂311.68平方公里。如果参照第二次湿地调查的认定标准进行分类,将第三次国土调查中的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干渠等都划入湿地范围,东营市现有湿地分为3类,分别是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人工湿地;8种类型,分别是沿海滩涂、浅海水域、河流水面、内陆滩涂、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干渠、盐田等。

  二、湿地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健全完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机制。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东营市湿地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湿地城市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机构改革工作中,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资源和湿地保护监督科,承担全市湿地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事业单位改革中,组建“东营市湿地保护中心”,内设8个科室,编制59人,具体负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森林湿地长制工作机制,形成了覆盖全域的森林湿地长制组织体系和“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责任体系。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意见》《东营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东营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颁布《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东营市湿地保护条例》,高水平编制《东营市湿地保护规划》《东营市中心城湿地保护规划》,进一步规范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行为,确保全市森林湿地长制工作高点定位、高端规划、高位推进、高新突破。

  全力构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体系。东营市抢抓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在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最大形式保护湿地。目前,全市有1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9处省级湿地公园,5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2处省级森林公园,9处水源保护区,1处风景名胜区,3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9处湿地保护小区,逐步构建起了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保护形式的湿地保护体系。截至目前,东营市湿地保护面积为2762平方公里,全市湿地保护率为60.47%。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创新突破,已通过评估验收,进入报批设立阶段。

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杨斌-新生湿地

  积极推进全域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各县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全力做好省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统筹推进水系贯通、湿地修复工程,实施了东青高速东侧(东营河—广利河)水系等11条水系贯通工程,着力打造舒朗大气、清新明亮、生态宜居的魅力城区。“黄河三角洲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批复,通过实施森林湿地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河流沼泽湿地修复、盐沼湿地修复和潮间带湿地修复的“黄河口湿地修复模式”。

  塑造湿地城市“东营样板”特色风貌。紧紧围绕“建设富有活力的现代化湿地城市”的目标定位,2019年组织编制了《“湿地城市”总体设计》,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规划引领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实施意见》《东营市建设湿地城市方案》《东营市湿地城市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0年)》《东营市湿地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在城市建设中,将湿地景观与城市空间有机结合,形成城市与湿地、人与湿地和谐风貌,提升了城市品位,改善了人居环境质量,彰显“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湿地在城中、城在湿地中”的“东营样板”城市特色。

  三、下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压紧压实湿地保护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森林湿地长的职责,严格落实巡林、督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制度,推动森林湿地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落实森林湿地长各责任单位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真正构建起政府统筹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工作全域覆盖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新格局。

  科学开发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做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利用现有湿地生态资源,拓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农业、湿地创意产业、湿地产品加工业,逐步建立综合性湿地生态产业体系。统筹好湿地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关系,实现湿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有机结合,释放湿地资源生态红利。

  加强湿地资源品牌化建设。针对当前湿地品牌化程度低、产业发展市场化运作少、运营模式单一、游客体验较差等突出问题,借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和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重大历史机遇,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湿地品牌化建设,进一步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品牌。

  加大湿地保护科研力度。充分利用“黄河三角洲滨海湿地生态试验站”“山东黄河三角洲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平台优势,加强与相关院校合作,凝聚优质科技资源,力争在湿地生态系统演替、湿地开发利用、湿地环境影响、湿地修复、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实现创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

初审编辑:唐梦琳

责任编辑:马宝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