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华东书院杯” 全国书法、美术、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2018-03-02 09:06: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崔书菡

  第二届“华东书院杯”

  全国书法、美术、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央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第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指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发现和推出书画、篆刻艺术人才,华东书院决定举办第二届“华东书院杯”全国书法、美术、篆刻作品展。自即日起向社会各界爱好者征稿,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主办单位:

  华东书院

  二、协办单位:

  河南商会、山西商会、东营商贸园商会。

  媒体:国际在线、今日头条、大众网、中国山东网、鲁网、法治山东、鲁中晨报等多家媒体。

  三、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 任: 张世刚

  副主任:许好成、李洪亮

  四、展览评审委员会:

  主 任: 任勤林

  副主任: 胡湛、邹方臣、

  评审委员:陈宏光、项继云、宋春青、雷平

  五、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16岁以上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投稿。 2、书画篆刻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传递正能量,提倡自撰诗文,书体不限。

  3.参赛作品为书法、国画,作品一律竖式。书法草书、篆书须附释文,尺寸六尺以内,书法、国画不小于四尺,作品请勿自行装裱。(作者需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子邮箱。)

  4.篆刻作品入展后须交篆刻原石一方,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来稿数量不限,不收评审费,获奖、入展作品全部由主办方收藏。

  6、投稿作品均不退稿,凡需退稿的作者,每件作品在投稿的同时加汇退稿费50元(含保险费)。作品与退稿费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同邮寄(切勿在邮件中加寄现金,以防丢失)。一律邮局汇款,获奖、入展作者的作品一律不退稿、不退退稿费。 投稿作者请用A4纸打印登记表:作品名称、尺寸、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及电子邮箱。

  7.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奖项与待遇

   1.本届展览一等奖各一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各两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各七名,奖金各2000元;入展作品140人,支付作品收藏费每人400元;向全部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本展作品集一册。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开幕式,游黄河入海口,招待费由主办方承担;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华东书院会员条件(相关待遇请百度华东书院官方网站)获奖作者免费在华东书院官方网站专题推广;

  3、展览结束后二个月内奖金、作品集、获奖证书由主办方寄出;

  七、 展览时间

  本届获奖、入展作品约在2018年6月华东书院周年庆典仪式上展出,展期30天。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八、 展览地点:华东书院四楼

  九、、收稿及汇款

  山东省东营市太行山路92号华东书院四楼

  收款人:姜泽美

  联系人:刘向红 13675466808

  崔书菡 18678694521

  电 话:0546—8393013

  邮 编 257000

  电子邮箱:3219594005@qq.com

  华东书院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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