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鲍梓欣
人社部24日对外发布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此外,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鲍梓欣
24日,城南庙会微信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原定于2020年1月25日至1月31日(初一至初七)举办的东营城南庙会取消,原定于1月24日至2月9日(除夕至正月十六)在芳华汽车影城... [详细]
24日,记者来到了被评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村”的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丁家集村,整齐的房屋,干净的绿化,虽然都是平房但是环境依旧和小区楼房一样整洁。 [详细]
为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势头,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街道实际,第一时间周密安排、细化分工,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详细]
24日下午,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公告,原计划春节期间展演的文化演出活动和各级文化馆、美术馆从即日起闭馆。 [详细]
24日,记者了解到,原定于2020年1月21日至2月8日(腊月二十七至正月十五),在河口鸣翠湖湿地公园举办的2020首届河口新春庙会取消,河口区文化馆、图书馆自即日起闭馆,... [详细]
为了维护东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用品、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