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2020-01-08 14:0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李娜娜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1月8日讯(记者 李娜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利津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

  1、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六中队中队长吴升东酒驾问题。2018年2月15日20时59分,吴升东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EY0756的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吴升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员张振源酒驾问题。2018年1月17日20时35分,张振源饮酒后驾驶未悬挂车牌的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张振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利津县凤凰实验中学教师陈新国酒驾问题。2014年7月2日8时45分,陈新国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ECM058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行政处罚后,又于2017年12月1日21时20分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9年8月,陈新国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为二年。

  4、利津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机务科副科长王拥华酒驾问题。2018年6月10日21时47分,王拥华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EBA075的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1月,王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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