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阳光拍卖公司2015年5月15日司法拍卖公告

2015-04-24 11:0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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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受法院委托,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大厅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一、位于东营区温州路302号3幢2单元101室房产(房产证号:东营区字第016293号)。

  受法院委托,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大厅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一、位于东营区温州路302号3幢2单元101室房产(房产证号:东营区字第016293号)。房屋总共5层,该标的位于1层,钢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34.79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约为121.34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约为13.44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于2007年5月建成,起拍价63.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二、蒋新东持有的东营鸿奥工贸有限公司的股权。东营鸿奥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区龙居镇工业园,经营范围为石油焦生产、销售,注册资金伍佰万元。股权起拍价34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万元。
  三、位于青岛市四方区海伦路36号302户房产(房产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301948号).该楼房为商住综合楼,混合结构,共7层,一层为商业用房,二层以上为居住层,该标的位于三层。房屋建筑面积约62.35平方米,建成于1993年。起拍价76万,竞买保证金:16万。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5月14日16时前(以到帐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邮储银行东营市分行;帐号:100805447260010001;一号拍卖标的执行案号:(2012)东执字第723号;二号拍卖标的执行案号:(2013)东执字第87号;三号拍卖标的执行案号:(2014)东执字第162号;并于2015年5月14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东营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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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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