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两大股东达成和解

2015-02-25 09:26:00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天弘 基金行业 君正 支付宝 基金公司
[提要]天弘基金的两大股东终于在羊年春节前达成和解,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的净利润按增资前老股东的出资占比来分配并向仲裁委提出撤诉申请,同时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缴付全部增资款。2014年12月15日,蚂蚁金服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要求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缴纳出资额及逾期付款利息。

  天弘基金的两大股东终于在羊年春节前达成和解,蚂蚁金服同意天弘基金的净利润按增资前老股东的出资占比来分配并向仲裁委提出撤诉申请,同时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缴付全部增资款。内蒙君正昨天晚间为此发布公告。
  2013年6月,蚂蚁金服(当时的名称为阿里小微金服)旗下的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了余额宝,该产品后台对接的是天弘基金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并且引发了持续至今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热潮。此后余额宝的走红也使得增利宝货币基金的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4年年底,其规模高达5789亿元,这一款货币基金产品就占到了天弘基金总管理资产规模的98%。由此天弘基金也从原先在基金行业默默无闻的角色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基金公司。
  2013年10月,天弘基金的大股东内蒙君正公告,蚂蚁金服以11.8亿元的价格入股天弘基金51%的股权并将实现控股,内蒙君正也将出资6943万元增资天弘基金。不过此后内蒙君正未缴纳对天弘基金的增资款,导致蚂蚁金服至今未能完成控股天弘基金的工商手续。
  内蒙君正方面曾表示,迟迟未缴纳增资并不是因为自身原因,而是因为天津国资方面未给出继续推进天弘基金增资扩股相关工作的批复文件。
  2014年12月15日,蚂蚁金服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要求内蒙君正向天弘基金缴纳出资额及逾期付款利息。蚂蚁金服此举将天弘基金的股权纠纷放到了台面上。而在上周,有传闻称蚂蚁金服将参股德邦基金,持股比例或为30%。尽管蚂蚁金服未对此传闻做出正面回应,但外界仍然认为蚂蚁金服做出要把余额宝搬家的姿态来对天弘基金的原有股东进行施压。
  而在昨天蚂蚁金服与内蒙君正等天弘基金各方股东达成和解协议,一方面,各方同意从2013年7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期间,天弘基金的净利润分配将按增资前老股东的股权比例享有;另一方面,内蒙君正也在签订相关和解文件后,向天弘基金缴付增资款项6943.05万元,而蚂蚁金服方面将向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提出撤销仲裁申请。
  据了解,在正式完成易主之后,天弘基金的第一大股东将为蚂蚁金服,其将持有天弘基金51%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天津信托将持有16.8%的股份,第三大股东内蒙君正将持有15.6%的股份,天弘基金员工主体将持有11%的股份,而芜湖高新将持有5.6%的股份。
  此外,根据内蒙君正昨天晚间发布的公告,各方一致同意蚂蚁金服降低向天弘基金收取“余额宝”产品技术服务费的比例,并承担相应营销费用。内蒙君正于2月17日复牌。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