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 14:40:00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宋贝贝 通讯员 郭旭) 11月17日,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对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并对下步我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
23日,记者从东营市车改办了解到,东营已经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全面启动东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据市车改办工作人员介绍,在前期调研和摸底统计的基础上,市车改办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东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东营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中涉及的相关标准将按照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来确定。
记者了解到,本次参改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部署。
按照山东省要求,东营市车改方案将在12月15日之前报省车改办批复,年底前省车改办批复完成。之后东营市将按照确定的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来推进公车改革,市级和县区党政机关车改具体完成时间也将按照推进进展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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