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0 08:26:00 作者:方舟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5月8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今年我市把绿色建筑纳入房地产企业考评的重要依据。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每年要有两个以上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据了解,从2013年起,绿色建筑将作为东营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续、升级、年审、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鲁班奖”、“广厦奖”、“华夏奖”、“泰山杯”、“金洲杯”以及勘察设计评优等活动中,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实行优先入选、推荐上报或适当加分。
把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各县区工作考核指标,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每年要有两个以上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全市甲级建筑设计单位每年至少要完成两个绿色建筑项目设计,乙级建筑设计单位每年至少要完成1个绿色建筑项目设计;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至少要有1个在建的绿色建筑项目,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每两年至少要有1个在建的绿色建筑项目,鼓励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建筑项目。同时,绿色建筑项目须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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