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以上社会用工单位开通流动人口管理用户

2013-05-10 08:26:00    作者:赵尔靖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管理;文汇;互联网;用工合同
[提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大规模推进,我市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各类私营、个体用工单位也大幅增多。注册完成后,请社会用工单位执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文汇派出所户籍室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授权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书》。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大规模推进,我市的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各类私营、个体用工单位也大幅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根据省政府《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社会用工单位应在签订用工合同起三日内,到辖区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据了解,为方便社会用工单位,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文汇派出所开通了“互联网社会用户服务”,给予20人以上社会用工单位(户籍为东营区以外人员,即流动人口为20人以上)开通互联网流动人口管理用户,文汇派出所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到文汇派出所户籍室开通社会用户,同时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授权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书》。

  具体步骤为: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23.232.43.169)进行注册,并点击“单位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确认并提交”。需注意,用户名需填写用工单位简称,用汉字表示;用工单位名称,请填写用工单位全称,用汉字表示;行政区划请填写东营市东营区文汇派出所;单位地址请填写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请如实填写。申报类型请填写:机关团体企事业等用工单位。点击“注册完成并登录”,即可完成注册。

  注册完成后,请社会用工单位执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文汇派出所户籍室签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授权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书》。各社会用工单位可于5月30日前到文汇派出所申请开通,联系电话:8926337。

东营大众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