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6 08:03: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6月15日,居住于垦利县明珠庄园的王先生,在黄河大坝捡到一只“猫头鹰”雏鸟。热心群众立即向东营市森林公安垦利分局报警求助。
接警后垦利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将“猫头鹰”雏鸟带回。经野生动物专家鉴定,该鸟系鸱鸮目鸱鸮科,俗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考虑到幼鸮尚不能独立生存,森林公安垦利分局民警将幼鸮送到东营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寄养,待幼鸮成鸟后会放归大自然。(文/记者 李怀苹 图/通讯员 杨振坤 陈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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