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2 16:50: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6月22日讯 东营市晨晖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公布,共招收150名小班幼儿,7月4日报名。
一、招生条件
1.年满3周岁及以上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2.招收家庭住址在幼儿园周围1.5公里服务范围内居民的适龄子女;如招生数额不满,再招收父母一方工作单位临近幼儿园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适龄子女。
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可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二、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150名
三、报名时间及安排
2016年7月4日上午8:00—11:00,家庭住址在幼儿园周围1.5公里服务范围内居民的适龄子女报名;(见简章下图)
2016年7月4日下午2:00—5:00,父母一方工作单位临近幼儿园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适龄子女报名。
四、报名地点
幼儿园北门厅。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
1.常住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3)所在单位介绍信;
(4)单位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的家长提供)。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原籍户口簿和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1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房管局出具,签证时间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3.材料审核说明
⑴入园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幼儿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幼儿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幼儿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园。
⑵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园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园。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东营区其他街道或乡镇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⑶因户口迁移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入园的,其户口迁移和居住地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须在6月30日前。
4.报名时审验证件的顺序
(1)户口本或居住证;
(2)房权证或租赁合同或无房证明;
(3)计生证明;
(4)填写登记表(注:所有复印件都留下)
六.报名纪律
报名过程中,务必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如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购房合同、居住证等所有相关证件中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入园资格;出现隐瞒孩子病情或其他身心不健康情况,无条件予以辞退。
七、办理入园的程序及相关要求
1.公示招生名单
2016年7月6日对拟招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到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幼儿名单,并领取《幼儿入园登记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办理入园手续
家长携带市妇幼保健院的健康查体结果(市妇幼保健院的健康查体结果三个月有效、全市入园通用)、幼儿预防接种证,三张填写完成的《幼儿入园登记表》(贴好1寸彩色照片)来办理入园手续。
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8:00—10:30,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
地点:幼儿园北门厅
4.参加亲子活动
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2日的正常工作日上午半天。
活动地点:各班级教室
联系电话:15725862085
东营市晨晖幼儿园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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