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积极做好海蜇资源管理工作

2017-07-27 16:00: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今年我市海蜇资源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社会协同、渔民参与、群防共治”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渔民协会、渔业专业合作社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坚持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前移管理关口,实现了执法管理和社会自治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一、加强调研,科学合理安排海蜇增殖资源放流工作。伏休前期,组织渔业协会及渔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就海蜇增殖放流、监督及管理等工作征求意见,召开局长办公会,就海蜇育苗企业苗种选育、海蜇放流时间、地点和密度及推动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6月3日起,增殖放流工作陆续展开,分别在广利港、红光、刁口海域投放海蜇苗种1亿头。各县区渔船民、渔业协会积极组织、参与、配合放流及监督过程,放流区域、地点、密度等也全部由渔民自行选择确定。

  二、重拳出击,强化海陆监管。我市海蜇管理工作自6月27日起提前介入管理。海上派出两艘渔政船,分别在黄河口附近及红光附近海域保持每日不间断巡航,依托广利渔港渔业协会成立护渔协管队伍,组成海上编队,对海蜇增殖区域开展巡航检查,并对海蜇资源开展调查;陆地成立两个流动检查组,对重点港口、码头、收购站点实行每日巡查,密切关注渔船动态。自7月5日开始,我市两艘渔政船与10艘协管船全部参与省总队第四支队统一组织的联合巡航执法行动,统一指挥、集中调度,层层布防,执法船与协管船密切协作、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对海蜇增殖区域实施不间断巡航,查处违规捕捞海蜇渔船2艘,依法进行了拉坞扣押,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宣传,做好海蜇捕捞专项证旗的管理。海蜇开捕前,利用各县区职务船员培训,组织渔船编队长、小队长及部分渔民对海蜇限额捕捞试点及海蜇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发放《保护渔业资源倡议书》、《东营市海蜇限额捕捞作业须知》等材料,积极宣传海蜇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海蜇开捕期及海蜇专项捕捞证旗的发放和管理。全市共284艘渔船申请办理海蜇证旗,其中参加试点渔船252艘。

  四、健全制度,积极开展海蛰限额捕捞试点工作。今年农业部、省厅确定在我市开展海蜇限额捕捞试点,前期通过上级指导、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学习经验等做法,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东营市海蜇限额捕捞《作业须知》、《渔船管理办法》、《限额捕捞监管制度》、《渔获量统计制度》、《定点交易管理制度》、《限额捕捞渔船检查流程》等制度规定,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试点工作。市、县(区)、渔业协会分工任务明确,市支队负责明确海蜇捕捞限额总量,出台试点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完善有关制度,确定海蜇捕捞渔船和试点水域执法巡航检查;东营区、垦利区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渔船进出港管理、船位监控和定点交易场所的监管,指导渔业协会做好数据统计等工作;东营区广利渔港渔业协会、垦利区红光渔民协会负责试点渔船网格化管理、渔获配额管理、渔捞日志管理,定点交易及渔获量统计管理,并做好交易数据和渔获量统计上报等工作。目前,试点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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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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