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欣
1月9日,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十三五”时期,我市老年人口将进入快速增长期。截至2016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40.38万,占总人口比例达到20.1%,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超过46万,占全市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3%。高龄、失能、独居和空巢的老年人口数量将持续增加。
根据《“十三五”东营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东政发〔2017〕12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拓展老年人优待项目,提高优待水平,扩大覆盖面,确保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近日,我市对2013年出台的《东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市政府令第171号)进行修订。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市法制办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中国东营”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有: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再提高。新《规定》将原《规定》中“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300元的长寿补贴金”提高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400元的长寿补贴金”,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提高100元,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百岁以上老人的生活水平。
新《规定》将原《规定》中“农村五保人员、城市‘三无’人员”统称为“特困人员”,并在第五条规定,75周岁至7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不含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享受不低于360元的生活救助金;80周岁至9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不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城镇非离退休老年人(不含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享受960元的生活救助金。
继续落实现有优待政策。原《规定》涉及的老年人医疗保障、乘坐公共交通、水电暖气、文化健身、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老年人兴办企业等优待政策在新《规定》中继续保留,继续执行,进一步增进老年人福祉,全面提高老年人优待工作水平。
征求意见结束后,市法制办将指导市老龄办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统一公布。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欣
1月9日,记者从东营邮政公司获悉,《戊戌年》生肖狗年特种邮票1月5日已在我市发行,几天时间中心城区网点的“生肖票”已抢购一空,目前仅利津还有售。《戊戌年》特种邮... [详细]
记者从东营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政府调控、企业经营和群众生活,东营市物价局历时8个月建设了“东营·价格通”平台,同步推出了... [详细]
近日,国网东营市东营区供电公司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多措并举推进降损反窃电工作,实现供电台区降损。 [详细]
“大嫂,取暖设备功率大,插座不能多用,会引起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的。”近日,国网东营市东营区供电公司组织彩虹党员服务队,前往辖区农村排查整治村民安全用电隐患时的... [详细]
近日,国网东营市东营区供电公司组织全体驾驶员开展了冰冻雨雪天气行车演练,进一步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和冬季安全行车技能,确保冬季行车安全。 [详细]
“大家辛苦了!天气寒冷,电杆湿滑,同志们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严守规程!”近日,带着对员工的关爱,国网东营市东营区供电公司组织彩虹党员服务队冒着寒冷,深入基层...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