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纪委、市监委通报7起安全生产失职失责问题

2018-03-07 13:48: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东纪轩 刘晓营

中共东营市纪委 东营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7起安全生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据《东营日报》3月7日消息,为进一步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根据市安委会巡查和2017年度乡镇安全生产量化管理考评结果,现将7起安全生产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饶县城管执法局、质监局履行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广饶县城管执法局对辖区内企业非法经营、违规使用LNG监管不力,未将责令停产停业等执法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广饶县质监局对辖区内经营使用液化气的单位监管不到位、排查不全面,部分餐饮场所存在液化气使用安全隐患。广饶县纪委对县城管执法局、县质监局通报批评,对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李杰、时任安全办职员(主持工作)朱峰诫勉谈话。广饶县政府对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徐美符、县质监局局长崔志远进行约谈。

  二、利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利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未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未按规定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未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演练评估、未针对本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工作记录和台账。利津县纪委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通报批评。利津县政府对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顾国岭、节能办主任李光明和煤电油运办公室主任张洪军进行约谈,责令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三、河口区农业局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河口区农业局对农业机械挂牌工作不重视,对农业机械未挂牌问题纠正不及时,造成全区农业机械大部分未挂牌;未针对不同风险等级涉农企业制定和落实监管措施,存在安全隐患。河口区纪委对区农业局通报批评。河口区政府对区农业局局长高连欣、主任科员于耀新、区农机管理中心主任王洪志约谈,责令王洪志和区农业局办公室职员邱景华作出书面检查。

  四、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履职不到位问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东营维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金水农贸市场开展的安全巡检具体情况掌握不及时、不全面,致使金水农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混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对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一所所长刘斌通报批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崔晓莉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刘斌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东营区海洋渔业局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东营区海洋渔业局未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没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实行闭环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东营区纪委对区海洋与渔业局通报批评。东营区政府对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王桓台、主任科员纪玉泉约谈,责令渔业股股长王国峰作出书面检查。

  六、垦利区气象局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垦利区气象局对防雷安全监管重视不够,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不到位,雷电灾害安全防御拉网式检查不及时。垦利区纪委对区气象局通报批评。垦利区政府对区气象局局长李玉平、副局长刘岩约谈,责令刘岩作出书面检查。

  七、东营区、广饶县部分镇街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不学习不掌握问题。东营区东城街道、六户镇,广饶县大王镇、稻庄镇、陈官镇5个镇街对学习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不重视,部分镇街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不学习、不掌握,测试不合格。东营区纪委、广饶县纪委分别对以上5个镇街通报批评。东营区政府、广饶县政府分别对以上5个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针对以上通报的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任何时候都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务实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定期研究,积极推进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上,盯上靠上,抓紧抓实。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个别部门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仍不同程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况,少数干部漠视群众利益,在工作中虚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问责力度,严厉整治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抓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担当,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职责失守就要被问责

  看到市纪委通报的七起安全生产失职失责问题,感到十分错愕。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开会必讲、逢会必提,千叮咛万嘱咐,为的就是让大家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下去,把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提上来。近几年,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时刻警示我们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切实履好职尽好责。

  然而,仍有个别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透过安全生产事故看到的,不是工作的缺位和责任的缺失,而是对追责问责的怨天尤人;激发的不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定不移抓安全的韧劲,而是“干得再好,一响拉倒;不如不干,看天吃饭”的侥幸。在这种侥幸心理支配下,责任心懈怠、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严、问题整改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是必然的,被通报批评、问责追责也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党员干部也应当明白,干得多错得多的疑虑,也是杞人忧天。在平时工作中,跌跟头、有失误在所难免,我们党从来没有因为工作失误而处分过任何人,受处分、被问责的都是因为失职失责、违规违纪。我们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目的就是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实践运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敢闯敢干、担当作为的同时,也须厘清工作失误与失职失责、违规违纪行为的本质区别,决不能让不想事、不干事,不履职、不尽责的人有可乘之机,躲清闲、得便宜。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任何时候都不能马虎,侥幸心理绝对要不得。海恩法则指出,每一个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隐患的量变导致质变的结果。这也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多整改一个问题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概率就降低一分;只要我们多尽一份责任,人民群众的安全系数就增加一分。

  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抓好安全生产的职责。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要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基本功底”,抓好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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