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10元 实现“9连涨”

2018-05-08 14:55: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曹俊玲

  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做出调整。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17.3元、15.5元,二者平均增幅5.5%。

  包括广饶县在内的东营市所辖县(区)均执行1910元的最高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比去年增加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去年的18.1元调整至19.1元,实现了最低工资标准“9连涨”。

  通知还明确,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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