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开展全市民生综合保险工作 政府为市民"买保险"

2018-05-08 17:44: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王新文

  日前,我市印发《东营市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决定2018年度在全市开展民生综合保险工作,从居民基本人身抚恤及家庭财产救助领域入手建立风险保障制度,逐步覆盖全市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风险,构建以民生综合保险为主体的灾害事故风险防护网。通过开展民生综合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参与救灾工作,强化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政府灾害救助综合保障体系。

  据了解,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居民人身伤亡及家庭财产损失,其中,在承保区域内参与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的人(不限户籍)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其遭受人身损害,民政部门给付抢险救灾人员的抚恤救助补偿金。

  保障对象为灾害事故发生时处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我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以及我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明的民房(居住用,违法、违章建筑除外)、房屋附属设备及财产。按每个保险周期为1年核定,保费标准按每人3元,每户3元,以后根据每年实际赔付及风险保障变动情况,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2018年,我市民生综合保险赔付累计责任限额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具体金额待招标后确定)。

  按照方案,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严格执行全天候报案制度,支持居民以便捷的方式报案。灾害发生时,保险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做好勘察理赔工作。一般情况下,保险机构核损后将保险给付金直接给付给受害人。特殊情况下,保险给付金归集后由民政部门统筹使用。对于有责任方的事故,保险机构赔付后,可依法代位追偿。

  全市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开展,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突出政府灾害救助职能,进一步提高重大自然灾害和较大及以上事故灾难的处置能力,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和民生保障体系,保障社会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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