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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东营9月7日讯(本网记者) 近日有网友向大众网反映称,傅家路上孙武路至兵圣路路段,马路上公共停车位处,众多店铺摆放锥形筒,占用公共停车位,仅让自己店铺的客户停车,为众多司机朋友们停车带来不便。
7日上午,记者赶到傅家路段发现,该路段是一条商业街,大多是饭馆和宾馆,几家店铺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摆放了四五个锥形筒。把公共车位占为己有,让许多车不能停,不少司机朋友们对公共停车位“私有化”表示出反感。
“这筒子都是商家自己的,平常有来吃饭的,他们方便停车呀,如果不放的话,来停车的更多了,商家们也不好营业呀”一位刘大姐告诉记者。店主也称:“这些锥形筒是我们自己的,车位在哪家店门口就是哪家的了,几乎每家都放着,很多顾客如果来了发现没地方停车,就会直接走了,影响生意。临时停放一会,还行。”
采访发现,一些宾馆前占用的公共车停放了许多车,长期被车辆占用,不仅对动态交通有影响,更为其他车主停车带来不方便。
“这都是公共车位,都被占用了,平常车不是很多的时候停停还行,到了饭点,直接不让停,对我们开车的来说很不方便,希望改善改善。”杨先生告诉记者。
对于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理论上商家对店铺前的空地进行管理是好事,但不代表商家有权私自占有并规划停车位。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或者个人都不能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私自长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车辆停车。
逢占必罚,还公共资源于公众。我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私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及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规定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它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根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
公共停车位就是为大家方便的,希望公共停车位被占用这种情况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采取相应的措施,不要再让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也希望市民能够相互监督,从自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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