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瑞丰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12月21日讯(记者 李乃馨) 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办照快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在东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发〔2018〕35号、鲁政发〔2018〕25号等文件要求,在东营市范围内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进行管理。
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市场主体资格和一般营业能力进行确认后,颁发给市场主体的法律文件。
“多证合一”改革后,营业执照记载的信息和事项更加丰富,市场主体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凭证。这类市场主体需持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按照全省部署要求,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机制,认真履行事中事后法定监管职责。
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公示系统(山东)、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通过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门户(以下简称“协同监管门户”)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实现部门间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市场主体基础信息推送给协同监管门户,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及时查询认领相关信息,并依法实施后续监管工作。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我省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机制,依法按时将监管信息反馈协同监管门户,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山东)对外公示。
同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督导调度等三面来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瑞丰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四十年卧薪尝胆,中华民族挺起了脊梁;四十年奋发图强,中华儿女谱写了诗章;四十年携手并进,... [详细]
自12月20日开始,东营市开展2018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组织东营益生堂、东营康之堂东营市范围内的91家门店同步开展,对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将实施统一回收、统一登记、... [详细]
近日,记者从东营交警部门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垦利区对进入辖区内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指定路线通行,违反通行规定的,将采取电子抓拍、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法予... [详细]
12月20日,东营市教育局公布,我市为42所中小学校发放校园足球奖励性补助,用于配备学校足球运动装备或用于校园足球比赛。 获得奖励性补助的学校将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 [详细]
12月18日,由市住建局与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共同建设的“智慧房产系统”项目签约仪式举行。据悉,市住建局与建设银行东营分行前期已成功上线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公租房平台... [详细]
12月19日下午,2018年度东营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培训会在市政府大楼一楼多功能厅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