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垦利通行须按指定路线

2018-12-21 12:15: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 作者: 李乃馨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12月21日讯(记者 李乃馨) 近日,记者从东营交警部门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起,垦利区对进入辖区内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指定路线通行,违反通行规定的,将采取电子抓拍、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法予以处罚。确需出入危化品运输专用线路以外道路的,需提前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线路有哪些?

  为了进一步加强东营市垦利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进入垦利辖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指定路线通行的规定。

  以下路段为危化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线路:

  国道220(利津黄河大桥黄河大坝至东营区交界处路段)

  省道228(东营区交界处至北二路路段)

  省道228(东八路东营区交界处至省道507路段)

  省道507(东八路至黄河路路段)

  省道507(区西外环至利津黄河大桥黄河大坝路段)

  省道227(黄河路至区西外环路段)

  黄河路(同兴路至永兴路路口)

  西外环(同兴路至省道227路段)

  丰收路(省道316路段至胜坨路)

  西五路(顺河浮桥至胜坨路)

  华丰路(同兴路至胜兴路路口)

  博新路(省道507至经四路)。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当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

  除指定通行线路外,垦利区辖区内其它道路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对违反本公告通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相关执法部门将采取电子抓拍、现场查处等方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

  通行证如何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危化品运输车辆因业务需求,确需出入危化品运输专用线路以外道路的,应当提前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者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者货物运销合同)等材料到垦利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垦利公安交管大队交管中队,地址:垦利区中兴路106号,联系电话:6098520;

  交管一中队,地址:垦利区黄河路北首路东,联系电话,6098571;

  交管二中队,地址:垦利区永安镇政府东500米路北,联系电话6098578;

  交管三中队,垦利区胜坨镇政府西500米,联系电话:6098587;

  交管四中队,垦利区垦东办事处驻地,联系电话:8583925;

  交管五中队,垦利区郝家工业园,联系电话:238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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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瑞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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