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 注销 报废 东营10辆机动车存在突出违法行为

2019-08-22 16:00: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海报新闻 作者: 李乃馨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8月22日讯(记者 李乃馨)近日,东营市交警集中曝光了10台突出违法车辆、两起典型事故案例及两处事故多发路段。

  10辆突出违法车辆:

  2019年8月1日-8月15日查获的假牌套牌车、注销车及报废车辆共计10台。

  1、报废车(3辆)车牌号:鲁EJV788  鲁EB7117  鲁E7F132

  2、套牌车(3辆)车牌号:浙AC707A  鲁H063RH  鲁PE0850

  3、注销车(2辆)车牌号:鲁E6Y179  鲁VD5809

  4、假牌车(2辆)车牌号:鲁E351X8  鲁E7F132

  两起典型事故案例

  1、2019年7月25日23时15分许,秦某凯驾驶牌号为鲁VAA8**号小型轿车,沿南一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四路交叉路口处时,与同向行驶至此处的宋某习驾驶的鲁ET08**号小型轿车相撞,致鲁ET08**乘客宋某睿受伤,双方车辆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秦某凯驾车逃逸。秦某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秦某凯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民警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7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2、2019年06月30日05时42分许,孙某驾驶电驱动四轮车,沿河兴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金辰怡和水岸门口处向南转弯时,与由西向东行驶至此吴某无证驾驶的鲁EP***7号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吴某受伤,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孙某实施了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转弯、未按规定让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给予对孙某罚款1200的处罚;吴某实施了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达到报废的机动车、未确保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三十八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给予对吴某罚款850的处罚。

  两处事故多发路段

  1、河口区227省道六合卡口监控以南路段

  2、河口区孤岛镇马场济军基地总厂门口路段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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