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自然资源局致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个人)

2020-01-29 17:15: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为配合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巩固东营市防控成果,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疫病在野生动物与人之间相互传播和蔓延,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全国疫情解除前,所有经批准合法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个人),暂停一切出售、购买、利用、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并做好野生动物封控隔离。

  二、各人工繁育单位(个人)要做好人工繁育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疫病防范等工作,阻断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和人的接触途径。

  1、严禁其他动物进入饲养场,以防互相传染。

  2、饲养场的各出入口,设置消毒设施,以防带入传染病菌和病毒。各种用具不串用。

  3、饲养场、食槽、水槽、饲养用具每天消毒一次,以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场内人员及车辆出入必须消毒。

  4、饲料、饮水必须清洁卫生,可按需添加预防性药物。

  5、定期进行疫苗免疫接种和驱虫。患病动物应及时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

  6、粪便、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7、饲养员要消毒并更换工作服后上岗。

  三、各人工繁育单位(个人)要落实好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密切关注工作人员和野生动物出现的异常现象。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出现非正常死亡或疑似疫病的,请第一时间向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卫生、兽医主管部门准确上报信息,并配合做好病发场所隔离封控和样品采集、送检等工作。

  希望野生动物从业者,站在对社会、对个人、对动物负责角度,从严格野生动物防疫措施入手,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严堵疫源疫病和传染漏洞,为取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东营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9日

初审编辑:向玲

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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