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酒水被收了100元开瓶费新开元大酒店称在物价局备过案字号

2014-07-25 09:54:00    作者:   来源:每日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开瓶费 自带酒水 黄女士 开元 解放路店
[提要]7月21日晚上,黄女士约上朋友,两家人在新开元大酒店(解放路店)消费了一桌价值888元的团购餐。”  另外,藏先生称:“用餐、酒水、开瓶费等收费,这些都在一起向物价局报备过,至于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上,我们会做出改进。

  7月21日晚上,黄女士约上朋友,两家人在新开元大酒店(解放路店)消费了一桌价值888元的团购餐。

  “吃饭的时候,是有个工作人员过来说要收开瓶费,当时也没在意。”黄女士说,“我们自己带了一瓶白酒、一瓶红酒,还有几瓶椰子汁。”

  吃完饭,两家人正准备离开,酒店的工作人员到门口拦住了他们。

  “说是要付100块钱开瓶费,我们也没让他们服务啊,带的酒也只开了一瓶,当时他们态度很差,那个部门经理口气还很冲,说是这个收费价格在物价局备案过的。”黄女士觉得很生气,认为该酒店的说法和定价不合理。看到双方起了冲突,黄女士的朋友为了缓解气氛,就当场付了100元,算是支付此次用餐的开瓶费。

  钱是付了,但黄女士心里还是觉得不舒服,“100块钱是小事,可我想知道是不是物价局真的有规定新开元的开瓶费,他们这样的收费形式、服务态度都让人不能接受。”

  商报讯 (实习记者 史杭芝) 昨天,市民黄女士向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她在新开元大酒店(解放路店)消费了一桌888元的团购餐,由于自带酒水,买单时,被该酒店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支付100元开瓶费(服务费)。黄女士当即提出异议,工作人员表示收取的费用曾经过物价局备案。

  据了解,许多酒店针对顾客自带酒水情况,会收取一定开瓶费。不过,是否都由物价局审批备案,他们的收费标准是明码标价吗?对此,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金先生。

  金先生说:“开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酒店自主定价,也就是说我们物价部门从未规定过价格,不存在备案一说。”

  同时,金先生表示,各个酒店需要明码标价,在菜单上或者大厅显眼处标注收取费用细则,并且在消费者用餐前进行提醒,因为消费者具有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如果没有书面告知,不是明码标价,那消费者可以要求退回该费用。”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新开元大酒店(解放路店)的负责人藏先生,藏先生解释说:“我们酒店对于开瓶费有明确的规定,在菜谱第一页就有标注,白酒100元、红酒100元、饮料15元,这几样那位顾客都自带了,后来我们还免去了小毛巾费用,总共收了100元。”

  另外,藏先生称:“用餐、酒水、开瓶费等收费,这些都在一起向物价局报备过,至于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上,我们会做出改进。”

  此后,该酒店的工作人员还给记者看了菜谱上开瓶费的标价细则。

  对于这样的说法,黄女士也认为可以接受,“点的是团购餐,我们就没翻菜谱,也就没注意那条规定,本来还以为现在酒店一律取消开瓶费了呢,以后消费就有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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