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8 09:18: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我要评论
日前,经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国家食用植物油检测重点实验室检测,张家港某公司进口的1008升澳大利亚甜白葡萄酒干浸出物含量为每升12.9克,而我国《葡萄酒》(GB15037-2006)规定干浸出物含量不得小于每升16克,该批货物不符合我国葡萄酒强制性标准,故作出退运处理。
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国家食用植物油检测重点实验室主任刘一军介绍,干浸出物是葡萄酒在一定物理条件下非挥发性物质的总和,包括游离酸及盐类、单宁、色素、果胶、低糖、矿物质等,干浸出物含量与葡萄的栽培方法、生长气候、地理条件、加工工艺及贮存年限等密切相关。干浸出物含量是影响葡萄酒感官的重要因素,也是体现葡萄酒品质的重要指标,而假酒一般干浸出物含量较低。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专门发布风险警示通报,要求全国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对输华葡萄酒山梨酸、甲醇、干浸出物等不合格项目的检测,防止问题产品入境,保障国内消费者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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