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0 07:27: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事发现场
事故现场
1月4日6时57分,垦利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称:在垦利县胜通钢帘线三厂东丁字路口处,有一人和一摩托车倒在公路上,其他情况不详。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看到现场只有一辆损坏的二轮摩托车,伤者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经过对现场仔细勘验,民警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二轮摩托车是与另外一辆车发生了碰撞才摔倒的。
现场勘查完毕后,出警民警立即赶到到医院了解伤者的详情,但到医院时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已经死亡。民警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安抚好死者亲属后赶到指挥中心调取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在监控录像中可以清楚的看到,6时53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对面驶来向左转弯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的碰撞,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没有查看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的伤情,扶起自己的电动三轮车,选择了逃离事故现场。
由于天还没亮,监控录像中只能看清楚是一辆电动三轮车,但是路面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数量太大,而且特征又基本一样,所以要找到这辆车的难度是相当大的。根据经验民警又联系了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报警人,报警人称从事故现场经过,只看到一辆摩托车和一个人,并没有看到有电动三轮车。办案民警想,要破获本案找到电动三轮车,还是用传统的走访排查的方法来做。考虑到发生事故的时间是早晨上班期间,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很有可能去上班了,于是就根据电动三轮车逃跑后的方向对沿路的厂区进行摸排。最终,在某企业院内查获了逃逸的电动三轮车,并且三轮车驾驶人王某对交通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历时不到三个小时,本案成功破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羁押于东营市看守所,本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