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4 10:12:00 来源:水母网 我要评论
水母网5月23日讯(YMG记者 杨健 通讯员 李宁 李磊)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烟台近日集中开展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整治行动。记者从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海上查、港口堵、坞上审”的方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绝、阻碍或暴力抗拒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认定为海洋涉渔“三无”船舶。主要包括非法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无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和无渔业船舶证书的船舶;套用渔业船舶证书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船舶;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制造、改造、购置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船舶;2014年度及以前未年审(检)的渔业船舶;船上携带有捕捞渔具或设施的海洋涉渔“三无”船舶等。
此外,未经批准私自出境作业的渔船,在国内海域从事作业生产的远洋渔船,未按项目批准海域和作业类型从事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远洋渔船,非法采捕红珊瑚等濒危野生动植物的船舶,为海洋涉渔捕捞的“三无”船舶提供支持服务的船舶,非涉渔“三无”船舶等,也将参照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政策执行。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以乡镇、街道、村为单位,对辖区内涉渔“三无”船舶进行统一登记,要求船东主动上交“三无”船舶,对主动上交的“三无”船舶集中处置。对发现未上交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没收并从重处罚。同时,集中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行动,对省政府规定的禁用渔具“地笼”予以清理取缔。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