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受访者难以“常回家看看” 七成市民因为忙

2013-07-02 10:07:00    作者:   来源:南方都市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常回家看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孝道 老年法 成人
[提要]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昨日起实施。为落实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深圳市老龄办昨日表示,将引导全社会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关注和保护。就算实际操作中,有些子女不去看望老人,该如何协调处理也是比较困难的。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昨日起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子女是否做到了“常回家看看”?与父母大概多久会见一次面?昨日南都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有七成市民表示“工作忙没时间”难以做到“常回家看看”。在调查中,政府部门及受访者均认为,新规中有关“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界定和执行的难度较大,相关的休假等配套性措施出台很关键,否则新规也只是一纸空文。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深圳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16 .2万,常住老人约70万人。深圳市老龄办透露,深圳随迁老人比较多,但空巢老人比例不大,而且在老年人投诉方面,关于探望的投诉很少。

  实际操作难界定还需明确细则

  深圳市福利中心的老人院现居住着120多位老人。“来看望老人的亲人还是比较多。”该院的张院长介绍,老人院就在市中心,这为家人探望提供了方便。老人院还建立了信息平台,更新每位老人的最新信息及亲人探望情况,要求家人经常来探望。“基本上都会有子女来探望,一周一次或一周二三次。”张院长说,偶尔有子女一两个月不来探望的,可能是出差或者出国了。

  80多岁的黄阿婆因为偏瘫住进老人院,儿子老蒋几乎天天来看望。“用法律来规定子女必须看望父母有一定必要性。”老蒋说,现在很多小孩都是独生子女,对父母索取多,付出较少,有的小孩宁愿去游玩,也不愿回家看望父母。“(这个)法律对没有孝心的人就能形成约束,让老无所依的老人维权有依据。”老蒋说,他身边就曾发生过一个事例,邻居一老人脾气古怪与子女闹翻,子女都不去探望,结果老人死在家里一周多也没人管。

  深圳市福利中心老人院的张院长认为,新法虽然规定子女不常探望老人属于违法,但在实际操作中比较难界定,比如多久探望才算合格?如果没有探望将受到哪些处罚?“没有细则及相关的配套措施,新规定有可能沦为一纸空文。”张院长建议,新法出台实施细则应更详细更科学,才利于各地的执行和操作。

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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