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河口一养殖户9万余斤鱼虾死亡损失惨重 遭遇维权难

2016-09-07 15:17:00    作者:向玲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河口;养殖户;9万余斤鱼虾;死亡;损失惨重;维权难
[提要]最近一段时间,从四川来东营河口承包鱼塘养殖鱼虾的赵女士遇到一件窝心事儿。1个多月前,她从当地一家经销商处购买了三箱标着青岛中仁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解毒护水宝,7月22日晚她将护水宝投入鱼塘,结果当天夜里开始出现死鱼情况,不到三天时间,约9万斤的鱼虾全部死亡。24日,赵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她奔波在多个部门之间维权,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公安部门虽然出境并受理了材料,但至今仍未立案。

  

  赵女士和她承包的鱼塘

  大众网东营9月7日讯 (记者 向玲)最近一段时间,从四川来东营河口承包鱼塘养殖鱼虾的赵女士遇到一件窝心事儿。1个多月前,她从当地一家经销商处购买了三箱标着青岛中仁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解毒护水宝,7月22日晚她将护水宝投入鱼塘,结果当天夜里开始出现死鱼情况,不到三天时间,约9万斤的鱼虾全部死亡。24日,赵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她奔波在多个部门之间维权,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公安部门虽然出境并受理了材料,但至今仍未立案。

水面现成片的死鱼(受访者提供)

  解毒护水宝变“杀手”?九万余斤鱼虾死亡

  6日上午,大众网记者在东营康源法律服务所刘海东律师的陪同下,来到河口区四扣乡东劝学村赵女士承包的鱼塘,塘内已经没有鱼虾存活,虽然事隔一个多月,但岸边依然能看见鱼骨。赵女士告诉记者,她们夫妻俩老家是四川的,在东营承包了100鱼塘坐水产养殖,今年投放了1万多斤鱼苗150万尾虾苗,眼看着就要上市了,但7月22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她的期待全部落空。

  据赵女士介绍,7月22日,她发现鱼塘内出现倒藻现象,鱼不大爱吃食,随后她联系了当地一家销售鱼药鱼用物品的经销商,让对方送些颗粒氧和增氧粉。“经销商先是送了颗粒氧和增氧粉,后来又送过来一些解毒护水宝,让我先解毒,说是效果很好。”赵女士说,在经销商的推荐下,她向鱼塘撒了解毒护水宝。“8点多撒的药。撒上药没多久发现鱼出现缺氧现象,就撒了颗粒氧和增氧粉,但还是没用,到23号凌晨发现有死鱼。”据赵女士介绍,23日早上5点多开始出现鱼虾大量死亡的情况,有的浮上水面有的沉到水底,最大的有三斤多重。意识到事态严重性的赵女士立即联系了供应解毒护水宝的经销商,“经销商来了之后带走了一瓶水,说是回去联系厂家化验看看。”24日,赵女士拨打110向警方报了案。赵女士说,不到三天时间,鱼塘内约9万斤的鱼虾全部死亡,初步估算,经济损失大约在70万元左右。“养了七、八年从来么出现过这种情况”。

据赵清芳介绍,死亡的鱼虾有9万斤左右(照片为警方出警时拍摄)

  养殖户奔波一月遭遇维权难 曾被协调赔偿1万元

  赵女士说,7月24日报案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拍了照片录了视频,带着她到了畜牧局,但畜牧局称她所购买的药是水质改良剂不是兽药,不属于他们管。

  随后她又来到渔业部门,“当时要求他们来检测一下水质,化验鱼到底怎么死的,但是渔业部门说他们没有化验机构,检测不了。”而公安方面,也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几天后,她拨打了河口区民生热线,情况被转交至当地食药监部门。“药监局给了我一个复函,说那家生产企业的执行标准没备案,没有检验依据。”

  赵女士说,当时经销商送来了三箱共36袋解毒护水宝,现在还剩下一包。根据赵女士提供的产品,记者发现该产品正面包装右上角写有企业备案号和执行标准,左上角印有德普商标,中间位置写着“解毒护水宝 水环境改良剂”,右下角标注着“晴雨两用”,“专家说这个晴雨两用的说法也不准确。”该产品包装袋的另一面对产品的功能特点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说明,底部写着青岛中仁动物药品有限公司。

  随后,赵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胶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给河口区市场监管局的复函,复函大体内容为:青岛中仁动物药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未经备案,该公司生产的德普牌“解毒护水宝”水环境改良剂,因标准未备案,无检验依据。

  赵女士说,经过食药监部门调解,厂家愿意赔偿她一万元的损失,但这远远不及她的损失,“光买鱼秒虾苗还有饲料就花了近40万,还有承包费,电费啥的,这还不算卖鱼的钱。”

水面现成片死鱼(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事发一月仍未立案 维权路上身心俱疲

  “当时去药监局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厂家还存在伪造批文和私刻印章的情况,如果有需要,可随时去调取。”赵女士说,得知这一情况,她将线索反映给了河口区公安分局。希望能立案侦查,但直到现在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后来她又将情况反映到信访部门,但事情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损失这么大,老百姓想要维个权咋就这么难呢?”

  9月6日上午,在律师的陪同下,多家媒体记者来到东营市河口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告诉记者,7月24日确实接到了报警,接警后民警去查看了现场并固定了证据,后来也受理了材料,但目前尚不能确定买到的就是假药,还需要相关行政部门对这个药进行认定,且行政部门没有移送案件,因此无法立案。而对于律师提出的伪造公文私刻公章,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刑侦大队负责。

  随后,我们又来到河口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接待的民警称当事人报案时不是他经手的,需要去了解下情况,面对我们的立案请求,对方称需要再向领导请示。

  9月6日下午,在我们即将离开河口时,我们收到了河口公安局对于是否能立案的最终答复:“再研究。”

  9月6日下午,我们来到河口区市场监管局,但不巧的是,负责赵女士事件的工作人员出差了。当着记者和律师的面,赵女士拨打了对方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根据经销商提供的批文复印件,厂商确实存在伪造批文的情况,至于是否为假药,无法认定,只能说产品标注不真实。至于为何没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对方称根据《产品质量法》,构不成刑事案件。

  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除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外,更让赵女士夫妻俩难以接受的是维权路上的种种遭遇,“太难了,太难了!”夫妻俩的感慨让人心酸,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真正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尽快给养殖户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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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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