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大队治理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对策

2015-03-06 14:03:00    作者:朱田田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垦利大队;治理;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对策
[提要]针对二轮摩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人数较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问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足够警力,严厉查处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驾驶行为,向广大群众宣传不带安全头盔驾驶的危险性,使摩托车驾乘人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戴头盔完全是为了他们自己,并不是为了交通警察,以提高群众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自觉性,规范交通秩序,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众网东营3月6日讯  针对二轮摩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人数较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问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足够警力,严厉查处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驾驶行为,向广大群众宣传不带安全头盔驾驶的危险性,使摩托车驾乘人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戴头盔完全是为了他们自己,并不是为了交通警察,以提高群众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自觉性,规范交通秩序,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统一思想认识,将治理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作为重点交通违法整顿重点内容之一来抓,以确保减少交通事故伤亡人数。采取预防与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和经常性的查纠相结合、城区与乡镇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查处一起,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驾乘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又不服从教育和管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予以处罚,净化路面行车秩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必须严格自律,规范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先教育、后治理,先正己、后正人”的思路,制定详细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继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面提升摩托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大力宣传交通法规知识,如果说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任务是使人们知法、守法,那么,就应当着眼于交通法规观念、法规意识的培养上,而不仅仅是让他们知道一些交通法规条文,要进行全方位的舆论宣传,使群众了解“戴”与“带” 安全头盔的区别,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和查处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必要性,增强摩托车驾、乘人员守法意识,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三)加大路面监控力度。路面执勤民警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把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同查处无牌无证、酒后驾车、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一样,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从而让广大群众自觉养成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 
    总之,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时,正确佩戴质量合格的头盔,对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也起着非常重要的防护作用。愿每一位驾乘两轮摩托车者都能“珍惜生命”,在每次出发之前,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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