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注意!明天起这11件事或将影响你的生活

2017-09-30 15:34: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李江峰

  大众网东营9月30日讯(记者 李江峰)金秋十月,丹桂飘香。10月,我们迎来国庆、中秋假期的同时,又有一些重要事儿将要影响咱们东营人的生活,大众网记者带您一起盘点。

  一、10月1日起 东营公交将开始执行冬季运营时刻

  自“十一”起,东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大企业的作息时间将调整,市民出行时间也将有所变化。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市民出行规律的变化,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东营市公交公司及各县区公交公司所属公交线路将开始执行冬季运营时刻,届时绝大多数线路末班车发车时刻将有所提前。

  根据各公交线路的客流情况,绝大多数线路早上首班车发车时刻与夏季时刻一致,晚上末班车发车时刻将适当提前。市民可留意关注“东营智慧公交”手机App、公交站牌上标注的冬季首末班车发车时刻,也可在10月1日后致电各区县公交公司查询具体发车时刻。

  二、10月1日起 火车站售票窗口购、取异地火车票不再收取手续费

  大众网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取消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的通知》有关要求,中国铁路总公司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取消火车站售票窗口异地售票手续费,即在各火车站售票窗口购、取异地火车票不再加收每张5元的手续费,在火车票代售点购、取异地火车票仍收取5元客票销售费。

  三、10月1日起 东营市区多路段将实行限速、新启用电子监控设备

  10月1日起,东营市内部分路段将实行限速、新启用区间限速系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本次将新启用固定测速6处:东营区宁阳路与东环路路段限速60KM/H;东营区宁阳路与西环路路段限速60KM/H;东营区海河路市二中门口路段,限速30KM/H(5:30-6:30、21:00-22:30)。东营区南一路耿井村路段限速60KM/H;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路科达搅拌站路段限速80KM/H;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八路与滨海新区交界处限速80KM/H;

  新启用区间测速3处:东营区宁阳路(东环路-西环路)路段,全长1.2公里,区间限速60KM/H;东营区东八路(滨海新区-科达搅拌站)路段,全长6公里,区间限速80KM/H;东营区S230(北辛村-田庄)路段,全长4.4公里,区间限速80KM/H。

  变更固定测速限速值及时间2处:东营区园博路市一中门口路段限速30KM/H(6:00-7:30、11:30-14:00、21:00-22:30);东营区烟台东路胜利油田一中门口路段限速30KM/H(6:00-7:30、11:30-14:00、21:00-22:30);

  变更区间限速值路段2处:东营区S230(潍坊路-钻井五公司)路段,全长4.5公里,区间限速80KM/H;东营区S228(石化总厂天宇公司-南二路口)路段,全长3.5公里,区间限速70KM/H;

  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7处:东二路与水城路路口;东二路与奥体路路口;东三路与汾河路路口;东三路与弥河路路口;东三路与永定河路路口;东三路与伊犁河路路口;东三路与潍坊路路口。

  个别地点限速值有低于区间限速值的,按照设置的低限速值执行。

  东营交警部门在各限速路段和新增测速路段两端,都设有限速和测速标志和摄像头等警示标志,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四、10月1日起 驾考新规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10月1日起施行。新版考核规章突出考核安全文明意识,主要变化有:提高理论考试中交通安全法律考题比例,科目二场地驾驶考试要求倒车入库在210秒内完成,科目三路考多个项目增加考核“回头观察”。

  综合来看,驾考新规中,有的考试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点,有的是新增考点,总体难度无明显变化。学员不必对新标准抱有畏惧心理,也不必赶在新标准施行前完成考试,按要求练车、沉着应考。

  五、国庆中秋假期高速免费8天 东营市高速公路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今年国庆中秋假期,东营收费公路免收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通行费,免费时间为:10月1日0:00至8日24:00(北京时间)。为确保2017年国庆期间东营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大范围交通拥堵,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东营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东营本市高速公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据了解,10月1日至2日、7日至8日的6时至18时,G18荣乌高速潍坊至滨州段(双向)、G25长深高速青州至东营段(双向),沿线各收费站禁止中型(4.5吨)及以上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长假期间(9月30日19:00至10日9日6:00)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建议相关运输企业提前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根据限行规定,19时前已经驶入山东省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选择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限行期间,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不得停放在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内广场等高速公路设施内。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不做运载状态区分,均列入禁行车辆种类。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凌晨二时至五时停止运行或者接驳运输。

  超长、超宽、超高、超载、非法改装的商品车运输车辆严禁驶入高速公路,一旦发现,引导至收费站、服务区或者停车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进行处罚。

  六、东营市气象台发布国庆、中秋假期天气预报

  今年国庆、中秋长假期间,东营主要有两次降水过程,分别出现在30日夜间和8日前后,1-2日受冷空气影响风力较大,风雨天气对海陆交通有不利影响。天气情况总体适合旅游出行,中秋节(4日)夜间天气晴好,利于赏月。

  具体天气预报:

  10月1-2日,阴转晴,东南风3~4级转东北风4~5级,海区6~7级增强到7~8级阵风9级,17~24℃;

  3-4日,晴间多云,东北风转南风3~4级,海区6~7级转5~6级,14~21℃;

  5-6日,晴转多云,东南风3~4级,海区5~6级,12~23℃;

  7-8日,多云转阴,有小雨,南风3~4级,海区5~6级,18~25℃。

  根据目前气象资料分析:

  1.9月30日夜间、10月7-8日,东营全市有两次降水过程;

  2.30日夜间-2日夜间,各沿海海区风力较大;

  3. 假日期间昼夜温差较大,外出时需注意添加衣物,谨防感冒。

  全国假日期间天气概况:

  今年国庆假日期间,除华西地区将出现连续性降雨,黄淮、江淮、江汉等地有两次明显降雨过程外,其余大部地区气温舒适,气象条件总体适宜公众出行。

  七、国庆中秋假期东营市图书馆正常开放 10月1日起开放时间有调整

  书香溢东营,过个文化节。每到节假日,除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不少市民会选择在书籍的海洋中度过一个充实的假期。30日,记者从东营市图书馆了解到,国庆中秋假期期间,东营市图书馆一楼报刊阅览室、借阅室不打烊,读者可前来借书阅读,过一个有书香之气的假期。

  据东营市图书馆工作人员介绍,东营市图书馆全年365天开放,双休日、节假日不闭馆。需要提醒市民的是自10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东营市图书馆将执行冬季开放时间,综合借阅室上午的开放时间为08:30-11:40,下午开放时间调整为13:30-17:30。一楼报刊阅览室开放时间调整为:08:30-17:30(中午正常开放)。

  此外,国庆中秋假期期间,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全天为读者提供借书、还书等服务,办证处也将继续为读者提供服务,若读者有办理借书证等业务需要,都可以到一楼的办证处进行办理。

  八、东营科技馆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正常开馆 参观需提前预约

  26日,记者从东营市科技馆获悉, 按照国务院2017年放假时间安排,东营科技馆结合工作实际,对国庆节、中秋节等节假日开闭馆时间进行了安排。根据安排,9月25日至30日闭馆,10月1日至8日开馆,10月9日至10月12日闭馆。提醒欲前往参观的市民根据时间安排提前预约,文明参观。

  九、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 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实行景区观光巴士免费换乘

  记者从黄河口生态旅游区获悉,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黄河口生态旅游区实行景区观光巴士免费换乘。乘7座以下(含7座)车辆到景区游览的游客,须在指定停车场内停车(停车免费),凭景区有效门票或符合免票范围的有关证件,换乘景区观光巴士到区内游览(景区观光巴士免费),7座以上车辆购票后直接进入景区游览。

  据了解,景区巴士运行线路有两条。线路1:南岸线路,以景区游客中心为起点,游客中心—鸟岛(西口)—鸟岛(东口)—天然柳林木栈道(西口)—天然柳林木栈道(东口)—鸟类科普园—泥滩捉蟹—远望楼(终点站)。运行线路总长19公里,运行时间60分钟(单程)。游客中心首班车8:00,末班车17:10,远望楼首班车9:00,末班车18:00。线路2:北岸线路,以北门(黄河口)为起点,北门—远望楼(终点站)。运行线路总长16公里,运行时间35分钟(单程)。北门首班车8:00,末班车17:10,远望楼首班车9:00,末班车18:00。

  十、《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10月1日起施行 打击有偿删帖

  国家网信办公布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明确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取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

  十一、《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两类活动不再属无证无照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形,包括: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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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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