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论证会召开

2019-12-16 10:56:00 来源: 东营网-东营日报 作者: 蔡文龙

  12月14日下午,全市“四项重点工作”和“九个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论证会第二场——“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论证会在东营会堂召开,研究论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明确干什么、为什么干、怎么干,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为新时代东营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市委书记李宽端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赵志远主持论证会,市委副书记、利津县委书记陈必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市政协主席陈泽浦等出席。

  论证会上,牵头市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晓军作为主汇报人,借助PPT演示,从为什么建设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怎么干、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及怎样推进落实四个方面对行动计划方案进行详细解读,阐明了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随后,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部分市直部门负责同志等围绕这一方案的可行性、操作性等进行提问,由主汇报人或副汇报人结合行动方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对所提问题逐一进行作答。在一问一答的交流互动中,既理清了思路、完善了方案,又碰撞了思想、凝聚了共识。

  李宽端在讲话中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目的是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和潜能。

  李宽端强调,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政府是企业创新的合作伙伴。要处理好市场之手与政府之手的关系,让市场在创新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多地用市场的理念、市场的办法、法治的手段、开放性的思维来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注重发挥好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聚焦推动“5+2+2”产业发展,聚焦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制定更加符合产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的针对性政策措施,调动起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要加强政策的系统集成,整合提升过去已有政策,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高政策的科学性、适用性,扩大政策的覆盖面、受益面。要抓好政策推进落实,制定兑现政策的“流程图”、“责任表”,推动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赵志远在主持讲话中指出,创新型城市建设要聚焦行业,聚焦重点区域,聚焦创新平台,进一步明确创新方向、创新路径,构建起支撑有力的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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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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