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点聚焦】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这些事项要注意

2020-12-07 12:13:11 来源: 东营网-东营日报 作者: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这些事项要注意

  对于劳动者来说,职业生涯难免出现工作变动情况。工作变动意味着原先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合同终止并不意味万事大吉。劳动合同终止注意事项有哪些?劳动合同终止风险有哪些?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就此进行咨询。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提出的主体不同、解除或终止的理由不同,适用法律依据不同,其法律后果也不同,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领取经济补偿、是否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一般来说,如果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是劳动者,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既不能够领取经济补偿,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但也有例外。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既可以领取经济补偿,也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企业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但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况,企业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因劳动合同期满而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这时劳动者既可以领取经济补偿,也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但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离职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时,一定要依据解除或终止事实,参照相应法律依据,审慎选择。解除或终止信息一经选定,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更改。

  市民来电: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已上交完成,请问评审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严格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评审通过人员会及时在有关网站及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

  市民来电:自2017年6月10号政策调整后,我市商转公业务暂停。请问何时恢复商转公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暂未接到开通的通知。2017年5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达到93%,大大超过了85%的个贷率平衡线。为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平稳运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依据职责和政策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暂时停止商转公业务。

  安全用气要注意以下几点

  做饭不要离厨房,烹饪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人看护,避免汤汁溢出造成燃气泄漏或烧干锅引起火灾。用气不要关门窗,保持厨房通风良好,尤其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时,一定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燃气使用后,请务必关闭燃气灶具阀门和灶具前端的控制阀门,以免燃气泄漏。使用合格燃气具,燃气具有效期为8年,到期请强制报废。

  来电类别统计

  问题分类统计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东营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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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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