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将选拔一批黄河口基层名医 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津贴

2019-11-23 08:57:00 来源: 东营网-黄河口晚刊 作者: 李玲

  日前,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河口基层名医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据了解,黄河口基层名医每2年选拔一批,每批人数不超过30名,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黄河口基层名医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

  根据《办法》,黄河口基层名医的选拔范围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岗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口腔、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医师。

  黄河口基层名医须要长期扎根基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获得中级以上职称后调入基层医疗机构或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基层连续工作年限可放宽至5年。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较为突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对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群众基层首诊、维护群众健康作出较大贡献,深受当地群众信任和好评。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可不受职称条件限制。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或在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会等组织的岗位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或在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黄河口基层名医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30名,管理期限为4年。黄河口基层名医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发放一次。对已享受省政府齐鲁基层名医政府津贴的基层名医,管理期内不再重复享受市政府津贴。基层名医选拔采取逐级推荐、专家评审、考察公示、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推荐本县区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黄河口基层名医实行动态管理,在管理期内出现“调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重医疗责任事故或违法违纪行为”、“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等行为,经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核实,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取消其资格,同时停止相应待遇,并扣回之前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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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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