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案件因行政诉讼请求不明确 被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2020-05-28 14:40:00 来源: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 作者: 贾志远 王飞虎

  大众网·海报新闻东营5月28日讯(记者 贾志远 通讯员 王飞虎)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因原告诉讼请求不明确,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原告周某因案外人同村周某甲涉嫌在本村偷土,将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起诉,诉讼请求包括要求确认两个行政机关多个行政行为违法、将案件按刑事犯罪移交以及被告向原告支付误工费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起诉的事项,法律关系混乱,属于诉讼请求不明确不具体,经向原告充分释明后,原告仍坚持本案诉讼, 其起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故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法官说法:这个案子属于行政诉讼案件,也就是所谓的“民告官”案件。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是要有明确的被诉行政行为,而不能一股脑的把所有事项都列入诉讼请求,不然即使“有理”也会因诉讼请求不明确无法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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