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法治力量 优化营商环境 |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

2023-01-10 17:47: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孔祥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孔祥茹 东营报道

  1月9日,东营市委宣传部召开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国滨介绍了全市法院机关保障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东营市法院把握市场主体司法需求,聚焦企业涉诉难题,为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动能。2022年,东营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做法,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以简报形式转发推广。

  提升诉讼服务体验,畅通企业诉求渠道

  上门“法治体检”。增强主动服务理念,坚持“问需于企”,通过“上门体检”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线上“答疑解惑”。建立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微信交流群,线上实时答疑解惑。意见“畅通直达”。建立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组织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征求意见建议200余条。制定《关于服务保障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精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风险防范举措,筑牢涉诉预警屏障

  打造“一个课堂”。举办“法院院长讲堂”,为700家规上工业企业讲授防范法律风险知识。编制“一本指引”。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易发、多发风险点,编印《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与防控指引》12000册送法到企业,帮助企业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开辟“一个栏目”。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辟“以案说法”栏目,发布涉企纠纷典型案例300余个。

  加大诉源治理力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构建纠纷解决多元体系。与金融机构、工商联、贸促会、工会、仲裁等建立“法院+N”解纷机制,开辟企业网上立案“绿色通道”,实现各类诉讼服务网上办理、一次办好。2022年以来,已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委派涉企纠纷1.54万余件。拓宽纠纷解决便利渠道。指导建立商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调处纠纷1473件,涉及金额35.7亿元;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234件,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深入开展“银行行长进法院”等活动,成功引导36家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和小额诉讼程序。创新“调解+司法确认+速裁”纠纷解决模式。建立快速通道,加强诉前调解、立案、审判与执行衔接配合,尽可能降低案件办理周期。

  发挥审判赋能作用,激活营商环境活力

  建立风险企业分类处置机制。对产能较好、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启动重整程序,对产能落后、挽救无望的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对重整不成的企业及时转入清算程序,力求债权人利益保护与企业挽救并重。建立重大破产案件高效审理机制。积极推动破产重整投资和产业整合,努力促进企业脱困重生和产业优化升级,在高铁车轮、轮胎钢丝、光学膜、生物医药等层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打造破产审判“东营样本”。探索形成以“政府+法院+管理人”的联动模式、“专业+规范+高效”的审理模式、“甄别+挽救+预防”的保障模式为核心的破产审判“东营模式”,东营相关审判经验做法在中国破产法论坛作为大会主题演讲内容,最高法院予以推广。推动善意文明高效执行。对10万元以下小标的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快结,确保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尽快兑现为“真金白银”。推进“公证+执行”,通过公证赋予金融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力,大幅压减执行时间。近两年,执结公证金融债权文书案件225件,标的额111.12亿元,节约预交诉讼费用5560万元。加大财产处置力度,盘活闲置资产,让“躺平”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2022年以来在公共拍卖平台发起1475起拍卖,溢价率154.56%,实现金额9.41亿元。建立涉房地产案件的“保交房”工作机制,推进多个基本处于“烂尾”状态的小区恢复建设,近两年市法院交付房屋2000余套。

  加强各方协调联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制定出台配套制度19个,召开府院联席会议300余次。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加强与工商联、企业商会等的交流协作,制定印发《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联动化解涉民营企业疑难纠纷50余件。举办直属商会会长座谈会暨“商会会长进法院”活动,22家商会会长走进法院建言献策。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向工商联通报发现影响企业发展情况3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6次,引导企业自觉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共同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下一步,东营法院将站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高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守约践诺的诚信环境和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持续创新服务保障制度机制,使市场秩序保障更“稳”。找准法院服务保障东营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进一步夯实法治营商环境基层基础。深入推进诉源、执源和访源“三源治理”,使市场环境更“优”。实现从坐堂问案向下沉解纷、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使矛盾纠纷更快更便捷得到实质化解,进一步发挥法院对市场秩序的快速修复作用。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与应用,使市场主体诉讼体验更“佳”。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交融互助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参与诉讼便利度。加大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力度,使市场主体更“活”。依法维护商事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发挥法院净化市场环境和优化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初审编辑:李文洁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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